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意义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在总结几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整地规定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等内容,全面地确立了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规。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任届期限是多少?
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五、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答: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
或者要求终止调解;要求调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六、人民调解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答:如实陈述纠纷事实;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七、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八、人民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九、人民调解协议可否申请司法确认?
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答: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侮辱当事人的;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十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